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平遥县位于中国北方黄河中游、黄土高原东部的太原盆地西南。县城东北距首都北京616公里,北至省城太原94公里,西到古都西安543公里,东达天津港口758公里,南及广州海岸2390公里。全县总面积1260平方公里。耕地773235亩,人均1.86亩。县境东南部群山环绕,中部丘陵起伏,西北部为广袤的平川。占地比例分别为44.2%、14.4%、41.4%。最高点孟山,海拔1962米;最低处境内汾河下游两岸,海拔735米。东南山区森林茂密,草坡遍布,宜林宜牧;南部山区富藏煤、铁、锰、石膏、耐火粘土、石灰石等矿产,尤以煤丰;东、南丘陵区沟梁交错,宜植林果;西、北平川区地肥水美,盛产粮棉。境内有季节性河流惠济河、柳根河、瀴涧河、昌源河、官沟河和过境河流汾河,为黄河水系。全县属温带大陆性季风半干旱气候,年均气温10.1℃、无霜期158天、降水量439毫米。